員工薪酬主要包括基本薪給(含本薪、伙食津貼、效率津貼等)、年終獎金及績效獎勵金等。
一﹑薪酬政策制定原則
- 薪給參照薪資市場行情、公司營運狀況及組織結構,訂定薪資給付標準。並適時視市場薪資動態、整體經濟及產業景氣變動、政府法令規定之必要而有所調整。
- 員工薪資及報酬係依據其學經歷、專業知識及技術、專業年資經驗及個人績效表現而定,不因其年齡、性別、種族、宗教、政治立場、婚姻狀況、隸屬工會而有所差異。
- 依公司營運績效及員工個人績效表現發放獎金。
- 無工作經驗及外籍勞工之起薪標準符合政府法令規定。
二﹑員工薪酬之政策、訂定薪酬之程序與經營績效或成果之關聯性
-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酬勞之成數或範圍: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,應提撥不低於3%為員工酬勞。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,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。
- 總經理、副總經理及相當職位經理人之酬金政策,係依據公司經營策略、獲利狀況、績效表現及職務貢獻等因素,並參考薪資市場水準,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建議案經董事會通過後執行。
- 華榮提供員工獎酬制度,以激勵員工工作表現。依據公司所訂的生產、業務及其他經營績效目標,考核員工個人績效表現發放績效獎勵金及立即獎金,並視獲利狀況發放年終獎金。
三﹑非擔任主管職務之112年度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為77.9萬元與前一年度薪資平均數70.4萬元,增加約11%。
四、將公司經營績效與成果,反映在員工薪酬
- 本公司章程第42條: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,應提撥不低於三%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二%為董事酬勞。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,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。
- 年度營運成果達成預算,考量通貨膨脹及物價指數,調昇員工薪資。
- 本公司設有年終獎勵金、立即獎金等變動薪酬。
本公司治理與營運管理方針,不僅針對實質營運成果的達成,更從經營層指標、部門工作目標及個人績效,充分結合永續指標並以實踐企業社會責任,設計激勵獎酬制度,以回饋辛苦努力工作之同仁。
3.1、本公司為獎勵員工全年工作辛勞,訂定「員工年終獎勵金給付計算辦法」,依據每年公司經營之稅後盈餘(扣除未實現損益部份)提撥一定比率之獎金,於春節前發放。
3.2、本公司為鼓勵在職員工,幹部優秀表現時,能得到適當適時獎勵,訂定「立即獎金辦法」,考核項目:包括設備、操作性、品質、環境、管理等指標之改善,以提升優良競爭力。 - 公平薪酬:本公司落實友善職場,整體薪酬不因性別、年齡、種族有所差異,使員工能在平等的職場環境中貢獻所長。